一级建造师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考试制度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考试分为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个部分,其中专业知识与能力部分的考试按照建设工程的专业要求进行,具体专业划分由建设部另行规定。
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包括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且工作满6年等。
注册制度
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需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申请初始注册时,需具备的条件包括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达到继续教育要求、没有相关规定中列出的情形。
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申请需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并经过初审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执业范围
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具体执业范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
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除非是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继续教育
一级建造师需参加继续教育,以保持其执业资格和知识更新。
法律责任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也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这些制度旨在确保一级建造师的专业素质和施工管理能力,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同时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一级建造师的管理制度】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本人原创文章,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发布者:云建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yunjianzhu.com/98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