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证书发放部门如下:
资格证书: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事部门颁发,这是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格式,由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注册证书: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后,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才能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总结:
资格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
注册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
建议:
考生在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需要及时在所属省份进行注册,以便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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