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在变更单位后,其业绩的计算和归属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项目完成情况
评估建造师在前任单位的项目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等方面的表现。
职位与责任
考虑建造师在前任单位的职位层级、责任范围以及在项目中所承担的角色和职责。
绩效评估与客户反馈
审查建造师在前任单位的绩效评估结果和客户反馈。
新公司的评估
结合新公司对建造师业绩的评估和认可程度。
业绩归属
如果项目中途更换建造师,业绩通常应由原建造师和新建造师共同享有。
公司名称变更不影响已完成的业绩的法律效力,变更前的业绩可以在新公司名称下继续使用。
在综合以上因素后,可以较为准确地评估建造师变更单位后的业绩。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评估方法可能会因行业、地区以及公司政策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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